防火又防盗?为何还被盗?
安装了“防盗子母门”,小偷还是轻易“登堂入室”。家财被洗劫一空后,业主对“防盗门”的质量起了怀疑,而开发商却提供了两份结果迥异的检测报告,让业主更加疑虑。
几天前,业主洪先生赶到新北消协投诉。洪先生在新北区买了套商品房,8月23日,新家遭小偷“光顾”,装有名贵首饰的保险柜、一台电脑和重要证件被盗,损失高达8万元。从保安室的监控录像看,窃贼从开车进入小区至离开不到1个小时。洪先生心想,购房合同的装饰设备标准上列明了入户门为“防盗子母门”,窃贼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得手?难道是防盗门的质量不过关?洪先生决定要开发商解释清楚,开发商也同意出示一份洪先生家中大门的存档检验报告。8月29日,开发商出示了一份“钢质双扇防火门”的检验报告,受检单位为“上海振兴铝业有限公司”,抽样日期为2006年8月25日。
洪先生由此认定,家中被盗,与开发商以“防火门”冒充“防盗门”脱不了关系,便理直气壮向开发商索取赔偿。哪知,开发商像变魔术一般又“变”出了一份检测报告,这份检验报告显示进户门为“瑞斯乐防盗门”。但蹊跷的是,这份报告的受检样品型号规格与家中大门的型号明显不符。而且,报告的检验日期为2007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31日,可新居却是在2007年7月30日交付。显然,这份检验报告“驴唇不对马嘴”。
从新居被盗至今,两个多月过去了,洪先生还在等待开发商拿出与家中大门相匹配的检验报告。洪先生说,家中发生偷盗事件后,他一直希望开发商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可开发商老用不匹配的检验报告企图蒙混过关,“忽悠”业主,这让他对开发商的诚信深表质疑。
10月21日,洪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已同意将他家大门送到权威部门检测,同时和小区的物业管理协商盗窃补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