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元打开朋友家入室盗窃1.4万
竟然只用20元钱就可以找开锁工人打开别人家的房门,公然偷盗1.4万元的现金。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眼前,现在所用的防盗锁就算不用钥匙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打开,我们拿什么保障财产的安全,防盗锁是否真的能防盗,引起了人们的深思。
16岁的唐某因与李某某同校且性情相投而成为朋友,唐某也就成为李某某家的常客,令人无法相信的是唐某竟想到花钱雇用开锁工打开李某某家房门,入室盗得朋友家14000元后溜之大吉。近日,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入室盗窃案,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8000元.
因唐某与李某某是好朋友,李某某的父母从未对她防备,有时当着唐某的面把工资等家庭收入放进存钱的地方。谁知这唐某人小鬼大,暗中产生了偷盗之心。
2008年10月21日,唐某得知李某某全家到沈阳,便于当日12点,来到李家,见房门紧锁,便通过固定电话找来一开锁工人,谎称李家是自己家,因钥匙忘在家中,求助开锁,并支付了20元开锁费。骗得工人将门锁打开后,唐某直奔李家的放钱地点,将14000元盗走,并将其中的7800元挥霍掉,唐还用盗来的钱请李某某到饭店吃饭。案发后,唐某因形迹可疑,受到公安机关盘查,唐某某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并承认其所盗钱财除部分被挥霍外,还有6200元存放在家,公安机关遂将此款收缴,唐某的家长知情后主动退赔了7800元,共计14000元全部退还了失主。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犯罪时未成年,系初犯,被公安机关盘查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属自首,其法定代理人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积极交纳罚金。经教育,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有较深刻的认识并表示悔改,为教育、感化、挽救被告人,给其悔过自新的机会,故依法对唐某某从轻判决。
同时,警方也提醒市民,为了避免类似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条件的市民可在自己家中安装智能化的防盗报警设施,如自动拨号报警的防盗报警系统、防盗报警锁等。此外,不宜在家中存放大量的现金或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