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系统瘫痪被处罚款
近日,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针对该市酒店商铺进行了火灾报警系统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平庄镇内环北路东段北侧的好景酒店内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此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经元宝山区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上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该单位法人黄某对本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切意识到了上述违法行为的严肃性,表示一定尽快改正其违法行为,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火灾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为教育本人,体现消防执法严肃性,经大消防队执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该火灾报警系统失效的酒店罚款1万元整的处罚。目前,该单位已经将罚款缴纳到指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