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兼容性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最近发布第138号公告,批准发布GB22134-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兼容性要求》,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2月1日起实施。
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大量应用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之间的兼容性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兼容性不好,其可靠性就不高,会直接影响到报警系统整体运行的稳定,导致在火灾情况下不能发挥作用,甚至丧失探测、报警和灭火功能。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可靠性,需要制定统一的标准及时加以规范,明确其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
新制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兼容性要求》国家标准,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评估方法。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国际标准ISO7240-1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13部分:系统兼容性评估》,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首次确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种性能指标。该标准内容较全面、针对性强,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科学合理,主要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相同,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该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其的设计、生产、检验提供了相关技术依据,实现了我国该领域与国际接轨,对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兼容性的评估,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