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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火灾报警系统罚款五千
近日,太原市消防支队针对于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店面,依法给予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以来,杏花岭大队成立检查组重点对公共聚集场所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三友电器解放路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被堵,闭门器损坏,监控室无人值班。根据《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检查人员依法对三友电器解放路店实施了行政处罚,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并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了合理化的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