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切勿私拉“电网”
冬季是盗贼作案的频发季节。为防止财物被盗有些人自作聪明,在房舍、园地、鱼塘、禽舍等场所,私自拉设“电网”进行防范,甚至于有的小区也拉起了电网防盗。但按国家有关规定:私拉电网所造成事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青浦区金泽镇商榻社区瓜农吴某为防止别人偷西瓜而在自家瓜田中私设电网,导致山东来沪人员邬某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吴某现因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对此,供电企业要加大电力安全宣传力度,加强电力设施的维护与巡视,及时提醒广大用电客户,“电网”虽是一种高效能的警戒和防范设施,但其对人和畜禽具有极大的危险性。私设电网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是一种违法行为。人们在防范盗贼时,建议安装防盗报警器装置,切勿盲目私自拉设“电网”。国家有明确规定:安装电网只准用于国家政治、军事、重要科技、重要企业需要重点防范的场所。对于未经批准违反规定的,轻者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