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小区防盗上把“安全锁”
转眼又到年关,每年这段时间都是小区里盗窃事件发生的高频时期,有关小区被盗的新闻屡见各种媒体。而在被盗问题的赔偿上,物业与业主闹纠纷的事件也是家常便饭,成了市民们见怪不怪的事儿。业主要求物管负起责任,而物业却认为无法核实责任归属。
那么,在小区防盗问题上,该由谁来为其上起一把“锁”?记者走访了眉山城区几类小区发现,不同小区的治安问题各不相同,物业与业主的关系也不相同,而围绕防盗等治安问题,市民们也给出了不同的建议。
老小区:“三无”状态下,小区防盗路艰难
在眉山老城区,处于没有物业、没有保安、没有大门的“三无”状态下的小区为数不少。这些老小区,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很多公共安全设施没有装置或者早已形同虚设。老小区里没有电子眼,没有路灯、没有防盗门,即使有防盗门,防盗系统也失去功效,有的甚至连车棚有没有。有的开发商在开发楼房时,为最大限度赚钱,将楼下变成门面房,楼上作为住宅房。于是,噪音、盗窃成为居民们的烦心事,存在的治安隐患成为市民反映最集中的问题。
“在我们这小区,任何外来车辆和人员都可以自由进入,来的人太杂了,偷盗自然就多了!”家住城区大北街附近的居民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小区里屡屡发生电动车、自行车被盗事件,他不得不每天都把自行车搬到五层楼的家中。小区居民曾想过聘请守门人,但却存在两点困难:一、不能为其提供住所,二、居民们对聘用费用达不成一致。这件事便一直耽搁下来。
有的老小区情况稍好些,有门卫守卫。但记者发现,这些守卫小区安全的人却以老年人居多。“如果真遇到了小偷或者歹徒,我们的老年守门人能斗得过吗?”家住花草街的李大姐说出了自己的疑虑。
在如何解决老小区被盗的一系列治安问题上,成立物业公司、建设封闭型小区、完善小区安全设施成了居民们的心声。然而,无人牵头组织、费用从何而出以及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无人买单成了小区治理难的几大障碍。
“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能提醒居民们自己多加强防范啦!”李大姐说。
新小区:业主被盗责任谁定?
与老小区相比,新小区的安全设施、物业管理等各方面都相对完善。小偷进入一户人家,需要经过重重“关卡”,小区的总大门、单元门、自家的防盗门。不过,这样一套看起来似乎密不透风的防盗系统,仍然存在着漏洞。
“家里防盗门锁得好好的,可是小偷竟然从窗子里爬了进来,保安人员也没有发现!!”家住城南某小区的居民张女士回忆起不久前家里被盗的事件,显得很气愤。张女士一家人是在2006年入住这个小区的。小区有专门的物管公司,按照要求,保安人员要负责守门、隔时对小区进行巡逻等等。
本以为家住三楼,住得高不怕偷,张女士并没有在阳台和窗子上安装防护栏。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小偷竟然顺着一楼和二楼住户的防护栏上爬进了张女士的家门。“当时就我和女儿两个人在卧室,就听到家里有轻微的走动声,但我怎么敢叫喊呢?”张女士说,她只有在担惊受怕中等待小偷离去,然后才对外求救。
“小区保安不是都要进行巡逻吗?为什么听到我求救后反应那么慢? 还有,小偷应该是从旁门爬进来,为什么保安就没有发现?”张女士说,小区里盗窃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了,可物管公司并没有加强管理,外来人进出管理不严,巡逻力度也没加强。
在小区被盗事件上的责任划定也一直是业主和物管公司的矛盾。业主们普遍认为物管公司就是要负责小区的治安,发生了被盗事件,是物管公司没有尽到职责。而物管公司则坚持认为,业主被盗的责任不应该全部归于物管公司,业主自身防范意识不强也是原因。此外,对于业主被盗的物品,物管公司也不能尽信业主的一面之词。
在新小区的治安问题上,居民们希望,物业能够增加小区内巡视人员的数量和巡查次数,利用电子系统将小区的治安管理得更好,不给小偷可趁之机。
业主有怨言 物管收费难
其实,在很多聘用了物管公司的小区里,物业费用难收的问题,造成了物管与业主矛盾愈加尖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保安没有责任心,不加强巡逻,一天到晚就晓得收钱。”说起自家小区的物管公司,很多业主都会这样抱怨。
“有的业主都不交物业费,我们的工资都难发,还怎么搞好小区管理?”对于业主的抱怨,物业也是一肚子委屈。某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他们服务的小区里,经常有业主不主动交物业费,有的一拖就是几个月。而业主家里被盗后却一味的要物业公司赔偿,谁愿意出这个钱?即使要赔偿,对于业主丢失的物件,肯定要在公安机关对案情进行分析后,物业才能就赔偿的具体数额进行商议。
针对这样的问题,市民黄先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物业和业主可以签订一份责任书,谁交钱,物业就对谁负责,“花钱就要得到保证,东西被偷,物业就好接受罚款,而没有交钱的业主,物业可以对其丢失的东西概不负责,或者走法律途径要求业主缴纳该交的物业费。”黄先生说。
然而现状并不是如此简单。少数不交纳物业费的居民会带动起越来越多居民拒交物业费,而物业一旦有做得不及时、不到位的地方,立刻又成为居民不交纳物业费的理由,而没有费用支撑的物业工作自然无法开展,形成“多米诺”效应。
“市民的素质有高有低,高素质的居民不能因为低素质居民而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服务,签订责任书就可以松开这种不公平的‘捆绑’效应式服务了。”黄先生说。
记者感言:
小区防盗,需要多方合力
其实,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居民,大家都有着把小区治理成温馨、安全的理想家园。只是由于相互间的体谅和沟通不多,才遭成了双方矛盾的一步步加大。
记得小时候的居民楼,尽管没有保安、没有物业,但在居委会的带动下,居民们在治安问题上拧成一股绳,形成了很大的合力。因此小区里的治安良好。
在现代小区里,物管公司就相当于原来的居委会,只是责任更重、更明显了。所谓“在其位谋其政”,业主聘请你为小区服务,物业公司就要对得起收取的物业费,把工作做扎实。而居民也必须承担起自己的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不要过于斤斤计较,应把小区当成大家庭来爱护和珍惜。当发生盗窃事件后,心平气和的与物管商议,根据公安机关的案情分析追究责任。而物管公司也应该抱以最大的诚意,对待业主被盗一事。
总之,一个和谐安全小区的形成,靠的是小区里每一个人积极、主动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