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合适的车辆防盗产品?
车辆防盗产品的种类
目前,车辆防盗产品从技术种类上划分基本有三类:机械防盗装置、电子(机电)防盗报警装置、联网的防盗抢报警(定位、跟踪)系统;从制造和安装环节上划分为"原装"(即车辆在设计、制造过程申已确定并安装)的和"后装"(即车辆出厂后由经销商、保险商或用户另行选定并安装)的两类。
有些产品可以是以上不同类型产品的组合,如近年来出现的机电一体车辆防盗报警产品(综合机械锁和电子防盗报警器的特点)、利用RP机或手机报警的产品(加入无线通讯的电子防盗报警器)、固定停车位监控报警(加人车位探测的电子防盗报警器)等。
车辆出厂前必备了某些机械防盗装置,如车门锁(油箱盖锁)、点火开关锁、行李箱锁等,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用户需求,越来越多的新车型原装了电子(机电)防盗报警 装置,车主们爱车心切,还不断地寻觅更称心如意的后装防盗产品。
在一辆车上,可以同时采用两种类型的产品来获得更高的防护,但是,若同时采用两种类型的电子(机电)产品时,必须考虑相互之间的兼容性、和车辆之间的兼容性,当然还包括使用的便利性,所以,通常采用机械防盗装置作为第二种防护手段。
我国车辆防盗装备的基本状况
无论"原装"的、"后装"的,机械的、电子的、联网的,车辆防盗产品在我国的普及程度年年提高。根据3年前对北京市的调查,没有原装防盗产品的车辆通常会后装电子(机电)防盗产品,原装了电子(机电)防盗产品的车辆有的增加了机械防盗锁,当时全市小型车辆后装防盗产品的比率就已超过60%。现在,新车型中,大部分都原装了电子(机电)防盗报警装置。
总体上,我国的车辆防盗产品接近国际水平,并已经成为中低端产品的生产、出口大国,在某些机械防盗产品上有独到技术,在联网的防盗防抢报警(定位、跟踪)系统建设和发展方面表现出强劲势头。当前,各地发展不均衡,沿海地区和大城市比较发达,但是,普遍存在产品及服务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的现象,原因是产品进人市场的渠道众多(如汽车原装的、汽车销售商安装的、用户在商店自选的或异地邮购的、保险商指定或赠送的等),产品生产的渠道众多(有我国自行设计和制造的,有进口的、有来料加工的,有产自汽车业的,有产自电子业的,有产自安防业的),不同厂商对贯彻法规、标准的意识不尽一致,产品的设计生产水平不尽一致,并且产品更新较快,同时,对市场和产品、服务的监管力度不够(表现在市场上未经检测、认证的车辆防范产品超过总量的半数,&;#8226;而对车辆原装的防盗产品基本没有监管),即使国家的和某些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了有限的监督抽查,也只是表明了市场上的车辆防范产品合格率低,经过检测、认证合格的产品,其各项性能指标参差不齐。
车辆防盗产品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规、标准以及市场监管
1、车辆防盗产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适用的现行标准如下:
——主要适用于机械防盗产品的我国相关标准是GB15740-1995《汽车防盗装置性能要求》、GA/T73-1994《机械防盗锁》。前一个标准相关于车辆的《原装"机械防盗装置要求,后一个标准则具体化了对各 种机械防盗锁的要求。综合它们的要求则可以得出车辆机械防盗装置的通常要求。常见的原装车门锁、点火开关锁以及后装的排档锁、方向盘锁、轮胎锁等应属于此类产品。
——主要适用于电子(机电)防盗报警产品的我国相关标准是GA 2-1999《车辆防盗报警系统小客车》、国际相关标准是IEC 839-10-1:1995《Vehicle security alarm systems Passenger cars》。由于我国标准采用的就是国际标准,因此,这两个标准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我国相关标准已与国际标准接轨,国产车和进口车的防盗报警产品应该同等待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略有不同的,是为了减少噪声扰民而不允许发出非报警的声音并且强化了抗干扰试验。特别要指明,因为涉及到人身、财产的安全,因此我国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常见的各种汽车防盗 报警器、各种车辆防盗报警系统、电子锁等应属于此类产品。
——适用于联网防盗防抢报警(定位、跟踪)系统产品的我国相关标准有OA/T379-2001(报警传输系统串行数据接口的信息格式与协议)和即将发布的《车辆反动防盗联网报警系统技术要求》、《车辆反动防盗联网报警系统接口》、安全防范报警系统系列标准等,而一些省市(如北京市)亦发布了地方标准。当然,无论这些联网的系统如何复杂,在车上使用的设备依然要以我国GA2-1999《车辆防盗报警系统小客车》标准为基准。同时,联网必须依托通信,还要符合我国无线电管理和通信业标准。
——车辆防盗产品采用和配备了探测器的,应当符合我国GA2-1999《车辆防盗报警系统小客车》标准中的探测要求、消耗电流要求和误报警试验要求,也要对号人座符合我国探测器(如超声波、红外、微波、磁开关等)一系列相关标准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