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建报警系统构筑治安防范网络
呼市公安局近年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科技强警为提高城市治安管控能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建“平安首府”做出了积极贡献。
科技强警归根到底就是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抢劫、抢夺等侵
财案件已占到刑事案件的60%以上,犯罪的智能化程度也在加大,建立一套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势在必行。呼市公安局按照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在全区开展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全区开展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建设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的通知》精神,于2006年全面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制定了市公安局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和建设规范,各旗县区公安局(分局)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设立了技防专职工作人员。市公安局科技处多次组织召开全市技防工作会议,开展全市技防系统建设检查和技防基础数据调查工作,结合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中要求采取技防措施的场所和部位进行重点检查,提出建设要求和整改意见,全面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目前全市已建立技防系统863个、联网报警系统612个,安装摄像机20000部,实现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复杂场所、公众聚集高发案的社会公共场所、交通繁华街道、治安卡口、星级宾馆、学校、大商场超市、住宅小区、车站、医院、关系国计民生基础设施的重要部门与部位等的监控,形成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道路监控和重点单位、岗位、业务监控系统为一体的资源共享、信息综合利用的社会监控系统。指导建立了全市首家技防社会化服务企业,机动车反劫防盗报警系统入网数千余辆。
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共同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投入1280万元建设的呼市公安局一级安全技术防范报警网络平台于2007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前投入使用,网络平台由大屏幕显示系统、110接处警系统、卫星定位系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城市报警与监控等系统组成,具备了对城市主要道路和重点单位的监控、警情显示、定位跟踪、反劫防盗、远程定点报警和图像报警等功能。
遍布全市各重点部位的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犹如城市的安全血管,直接与呼市公安局报警网络平台中枢相连接,哪里发生情况,直接反应到公安局中枢系统,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对我市交通道路、重要建筑制高点、重点部位、治安卡口等472路视频监控图像,呼和浩特市体育场、内蒙古体育馆、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乌兰恰特大剧院、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等681路视频监控图像,全部接入市局一级安全技术防范报警网络平台和科技处影像室,并且能够实现对前段摄像机的控制,全市各金融网点报警与市局网络系统平台联网,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了便利,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维护了首府治安秩序的稳定。目前各旗县正在努力建设报警与监控系统,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市政府拨出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该系统建设,各旗县系统平台建设在交警支队分别投入200万元的基础上,争取政府的支持,现已进入方案论证、建设阶段。目前清水河县、南地分局系统平台建设已初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