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凶猛警方提醒市民注意防盗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连续破获几起到单位住宅小区实施入室盗窃的案件。我市各级公安部门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醒市民注意防盗事项。
盗贼“凶猛”,警方更“凶猛”
8月16日,向阳派出所抓获正在市自来水公司宿舍1幢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男,22岁,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迁江街委城内街居民)。经审讯,罗供认了其伙同刘某某(男,19岁,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迁江街委西门街居民)、朱某某(男,25岁,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龙盘村民委那坡村村民)驾驶租来的小轿车到单位住宅小区实施入室盗窃的行为。
掌握这一情况后,钦南公安分局立即组织指挥协调,通过采取侦查,锁定到该作案用小轿车的位置在来宾市辖区。办案民警当即联系来宾警方,请求紧急协查,经努力当晚在来宾市内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朱某某二人。经审讯,该入室盗窃犯罪团伙供述,除了当天在市自来水公司作案外,还于前一天在文峰北路南北区检察院宿舍入室盗窃。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刘某某、朱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8月24日晚,城中街群众扭送一名入室盗窃未遂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男,26岁,广西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人)交向阳派出所。向阳派出所审查未果后将犯罪嫌疑人移交钦南刑侦大队。钦南刑侦大队十分重视,根据近期城区濒发入室盗窃案,调整审讯策略,犯罪嫌疑人杨某终于交代了伙同杨某某、黄某某、韦某某等3人在钦州城区入室盗窃多次的犯罪行为。该大队民警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在市公安局刑侦部门的配合下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踪。
8月26日凌晨,在东兴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在东兴市一酒店抓获另三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27岁,住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本记屯55号)、黄某某(男,24岁,住马山县古零镇杨圩村旧街47号)、韦某某(男,26岁,住马山县古零镇新杨村那江屯19号)。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供述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钦州选择中档酒店开房住宿,到傍晚后就在城中南住宅区、银河街、各单位住宅楼等流窜,发现居民家中无人(室内灯不亮)的用撬棍撬后门或后窗进入室内盗窃,时分时合在钦州城区作案14起,涉案价值约7万元。现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核查中。
盗贼下手之前有踩点
从以上公安机关查处的两个入室盗窃犯罪团伙看来看,犯罪分子作案手法主要是白天上班时间和傍晚(根据开灯情况判断家中是否有人)撬门破锁入室盗窃,选择处所多在防范松懈、闲杂人员可自由出入的居民小区。
从作案手段看,有事先踩点的,有敲门试探的。在敲门试探时,如有人便推说找错人而逃走,如无人便用工具开锁、撬撞门或撬窗等手段撬后门或后窗(无后门窗撬前门)入室进行作案。从盗窃物品看,多为易携带的小件物品,如现金、首饰等。作案工具多为千斤顶、撬棍等。
此类犯罪多为外地流窜作案,作案人多是30岁左右的中青年,着装时髦,打扮得像公司职员或老板,手提着电脑包安放作案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须注意防盗
今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时下正值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从外地流窜到我市的一些犯罪嫌疑人到市区作案。为有效预防和侦破此类案件,除公安机关加强巡逻防范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外,警方提醒,市民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居民住宅应装置锁质量较好的防盗门,外出注意把家中门窗锁好,天黑后注意开灯,不要养成认为在附近散步就可匆忙外出的习惯。
二、居民区要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建立治安防范组织,增强防范,防止闲杂人员出入自由。社区居民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积极参与居民区安全防范,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群防群治,使盗窃犯罪分子无隙可乘。
三、增强报案意识,发现家中被盗后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使侦查人员能及时勘查现场、进行调查访问、获取有价值的破案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