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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抓贼,抓的是自己

发布日期:2010-08-06 00:00:00

报警抓贼,抓的是自己

  报警电话声在警局响起,称粮场石板厂内,王先生居住的地方被人入室盗走现金几千元。民警到了现场,发现在石板厂打工的工人刘某某向侦查员报称,自己的一部手机也于当日下午被人一同盗走。随后很快发现,刘某某所谓的被盗手机,在案发后的3天一直与他人进行通话,当天工地上只有刘某某和另一人留守。再加上刘当日下午在永宁县观桥信用社新办了一张银联卡,并存入几千元现金。证据确凿,刘只有交代,那天下午,他乘王先生外出、另一人熟睡时,翻墙入室盗走牛先生的现金,发现警方在调查后,做贼心虚的他向警方报假警,企图掩饰自己的行为,没想到被警方识破。抓走的只有自己了

   在物质和经济都快速发展的年代,增强自己的防盗意识,碰到被盗立即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才能确保自己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