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贼行窃后口渴喝酸酸乳留下DNA
撬掉防盗窗的护栏之后,犯罪嫌疑人杨强潜进一户居民家里很快偷到了四千多元,得手后由于口渴,他不忘打开冰箱拿走三盒酸酸乳,并在居民家院子里喝完之后才离开,杨强随手一扔,他并没有料到,日后就是这些酸酸乳,成为指控他最重要的证据。
杨强出生于1982年,初中文化的他并没有正式工作,早在2006年,他就因盗窃罪被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今年8月中旬一日凌晨,杨强闲来无事,便在路上闲逛,当他看到一户人家的防盗窗开着时,便起了坏心。在撬掉防盗窗上的一根护栏后,他顺利进入屋内,搜罗一番之后,他分别从几个包里搜到了4050元。
不到几分钟就搞到这么多钱,杨强开始有点得意忘形,临走前,他又来到厨房,顺手拿走了三盒酸酸乳,还没走出院落,他就已经喝掉了两盒并将空盒子丢在了院子里。第二天主人发现家中被盗后马上报警,警方现场勘查很快发现了酸酸乳盒子和吸管。警方拿回去一检查,很快就验出了DNA,上网一比对后,和杨强的DNA完全吻合。有了这条重大线索,民警迅速出动,很快杨强就被民警捉拿归案,并从他身上搜到了四千多元。
但是,面对民警的审问,杨强却开始砌词狡辩起来。“我是住在那附近,夜里出来有时候去上网,那天我去找我朋友要钱,但是我没找到人,我就在路上转悠,我可没转到别人家里面去。”杨强对此事坚决否认。
然而,在证据面前,杨强的狡辩显得太过苍白无力。此案被起诉到检察院后,检察官认为,本案证据来源合法,真实有效,被害人陈述与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相互印证证实被盗钱物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与物证检验报告书、证人证言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到过案发现场;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证人证言证实发现酸酸乳盒和吸管的后院周围没有路,后面系一片树林,且提取的两根吸管均检出犯罪嫌疑人的DNA,因此能够排除犯罪嫌疑人在路上闲逛时随手扔进现场。
日前,杨强以涉嫌盗窃罪被浦口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